大地i齿保齿科医疗保险(普惠版)停售
保障利益 | 大地i齿保齿科医疗保险(洁牙A版) |
预防保健 | 600 |
意外齿科治疗 | 3,000 |
保障利益 | 大地i齿保齿科医疗保险(洁牙B版) |
预防保健 | 800 |
意外齿科治疗 | 6,000 |
1.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为出生满60天—80周岁的自然人。
2. 保险期间: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注:保单起保后退保会产生一定损失,详见第9条。
3. 等待期:基础治疗、复杂治疗等待期为7天,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计算;预防保健治疗、意外齿科治疗无等待期,续保均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投保份数:1年内限投保1份,重复或多投无效。
注:同一保险期间内,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仅能享受一份的保障,如之前已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进行了治疗,请勿重复购买。
5. 免赔额及赔付比例:预防保健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100%给付,基础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90%给付,复杂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70%给付,意外齿科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100%给付;本产品方案免赔额均为0。
6. 就诊医院: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由保险公司指定的齿科诊所提供医疗服务,被保险人通过健齿通小程序或400-082-9998热线预约后前往就诊。
b) 意外齿科治疗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无需提前预约。
7. 齿科诊所及诊疗项目:是指《齿科诊所目录》查询链接中列明的诊所,以上诊所适用于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被保险人预约其中一个诊所品牌并前往就诊后,无法再变更诊所品牌。诊疗项目具体分类规则以诊所收费系统登记为准。
注:本产品在泰康拜博以及瑞泰口腔使用后,中途不可更换城市使用。
齿科诊所目录
8. 理赔流程: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被保险人应在指定齿科诊所就诊,投、被保险人同意将以上责任保险金的申请权和受领权委托给宁波高新区保服通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保险金由保险公司直接与该公司结算,毋需投、被保险人先行支付责任范围内治疗费用。因此保险公司不接受指定齿科诊所以外提交的索赔。
b) 意外齿科治疗:发生此类事故需拨打95590客服热线报案,并提供理赔资料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9. 退保规则:未发生赔付的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x[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x(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0. 医疗费用补偿原则: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从各个途径(包括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以及本保险等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总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的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11. 续保:本产品为一年期非保证续保健康险产品。保险合同期满前后的15天内(含15天),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续保本合同,并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后,续保合同生效,前后保险期间连续不断,续保无等待期。保险人不会因为某一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历史理赔情况而单独调整该被保险人的续保费率。在投保人接受费率调整的前提下,保险人方可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
12. 投保本产品将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13.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齿科医疗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12020051804002】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尤其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或说明部分。
投保前请你仔细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费用扣除、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1.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为出生满60天—80周岁的自然人。
2. 保险期间: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3. 等待期:基础治疗、复杂治疗等待期为7天,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计算;预防保健治疗、意外齿科治疗无等待期,续保均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投保份数:1年内限投保1份,重复或多投无效。
注:同一保险期间内,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仅能享受一份的保障,如之前已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进行了治疗,且原保单未到期,请勿重复购买。
5. 免赔额及赔付比例:预防保健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100%给付,基础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90%给付,复杂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70%给付,意外齿科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100%给付;本产品方案免赔额均为0。
6. 就诊医院: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由保险公司指定的齿科诊所提供医疗服务,被保险人通过健齿通小程序或400-082-9998热线预约后前往就诊。
b) 意外齿科治疗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无需提前预约。
7. 齿科诊所及诊疗项目:是指《齿科诊所目录》查询链接中列明的诊所,以上诊所适用于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被保险人预约其中一个诊所品牌并前往就诊后,无法再变更诊所品牌。诊疗项目具体分类规则以诊所收费系统登记为准。
齿科诊所目录
注:本产品在泰康拜博以及瑞泰口腔使用后,中途不可更换城市使用。
8. 理赔流程: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被保险人应在指定齿科诊所就诊,投、被保险人同意将以上责任保险金的申请权和受领权委托给宁波高新区保服通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保险金由保险公司直接与该公司结算,毋需投、被保险人先行支付责任范围内治疗费用。因此保险公司不接受指定齿科诊所以外提交的索赔。
b) 意外齿科治疗:发生此类事故需拨打95590客服热线报案,并提供理赔资料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9. 退保规则:未发生赔付的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x[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x(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0. 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从各个途径(包括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以及本保险等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总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的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11.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本保险不保证续保。
12. 投保本产品将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13.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齿科医疗保险(2021版)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12021051071931】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尤其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或说明部分。
投保人声明及授权:
1. 本投保人经征求被保险人同意授权你公司从任何医生、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就保险相关事宜,查询或索取被保险人的诊疗记录、病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对于保险公司的调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积极配合。
2. 本投保人以及经本投保人征询所有被保险人同意大地保险(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及其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境内外第三方基于为我们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等用途,可以收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我们提供的及享受大地保险服务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但法律禁止的除外。大地保险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投保前请你仔细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费用扣除、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1.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为出生满60天—80周岁的自然人。
2. 保险期间: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3. 等待期:基础治疗、复杂治疗等待期为7天,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计算;预防保健治疗、意外齿科治疗无等待期,续保均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投保份数:1年内限投保1份,重复或多投无效。
注:同一保险期间内,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仅能享受一份的保障,如之前已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进行了治疗,且原保单未到期,请勿重复购买。
5. 免赔额及赔付比例:预防保健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100%给付,基础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90%给付,复杂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70%给付,意外齿科治疗保险责任按合理医疗费用的100%给付;本产品方案免赔额均为0。
6. 就诊医院: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由保险公司指定的齿科诊所提供医疗服务,被保险人通过健齿通小程序或400-082-9998热线预约后前往就诊。
b) 意外齿科治疗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无需提前预约。
7. 齿科诊所及诊疗项目:是指《齿科诊所目录》查询链接中列明的诊所,以上诊所适用于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被保险人预约其中一个诊所品牌并前往就诊后,无法再变更诊所品牌。诊疗项目具体分类规则以诊所收费系统登记为准。
齿科诊所目录
注:本产品在泰康拜博以及瑞泰口腔使用后,中途不可更换城市使用。
8. 理赔流程: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被保险人应在指定齿科诊所就诊,投、被保险人同意将以上责任保险金的申请权和受领权委托给宁波高新区保服通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保险金由保险公司直接与该公司结算,毋需投、被保险人先行支付责任范围内治疗费用。因此保险公司不接受指定齿科诊所以外提交的索赔。
b) 意外齿科治疗:发生此类事故需拨打95590客服热线报案,并提供理赔资料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9. 退保规则:未发生赔付的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通知书之日二十四时或者通知书上载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以较晚者为准),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相应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保险费×(1-m/n),其中m为本合同已生效天数,n为本合同保险期间的天数。经过日期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10. 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从各个途径(包括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以及本保险等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总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的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11.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本保险不保证续保。
12. 投保本产品将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13.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齿科医疗保险(2021版)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12021051071931】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尤其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或说明部分。
投保人声明及授权:
1. 本投保人经征求被保险人同意授权你公司从任何医生、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就保险相关事宜,查询或索取被保险人的诊疗记录、病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对于保险公司的调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积极配合。
2. 本投保人以及经本投保人征询所有被保险人同意大地保险(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及其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境内外第三方基于为我们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等用途,可以收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我们提供的及享受大地保险服务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但法律禁止的除外。大地保险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投保前请你仔细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费用扣除、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1.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为出生满60天—99周岁的自然人。
2. 保险期间: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3. 等待期:无等待期。
4. 投保份数:不限。
5. 保障责任:预防保健治疗包括挂号建档1次、全面口腔检查1次、超声波洁治1次、牙面抛光1次、个性化口腔健康宣教1次;意外齿科治疗责任0免赔按100%给付。
6. 就诊医院: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由保险公司指定的齿科诊所提供医疗服务,被保险人通过健齿通小程序或400-082-9998热线预约后前往就诊。
b) 意外齿科治疗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无需提前预约。
7. 齿科诊所:是指《齿科诊所目录》查询链接中列明的诊所,被保险人预约其中一个诊所品牌并前往就诊后,无法再变更诊所品牌。意外齿科治疗责任不适用于齿科诊所就诊。
齿科诊所目录
8. 理赔流程:
a) 预防保健治疗:被保险人应在指定齿科诊所就诊,投、被保险人同意将以上责任范围内费用的申请权和受领权委托给宁波高新区保服通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由保险公司直接与该公司结算,毋需投、被保险人先行支付责任范围内治疗费用。因此保险公司不接受指定齿科诊所以外提交的索赔。
b) 意外齿科治疗:发生此类事故需拨打95590客服热线报案,并提供理赔资料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9. 退保规则:未发生赔付的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x[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x(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0. 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从各个途径(包括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以及本保险等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总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的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11.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本保险不保证续保。
12. 投保本产品将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13.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齿科医疗保险(2021版)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12021051071931】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尤其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或说明部分。
投保人声明及授权:
1. 本投保人经征求被保险人同意授权你公司从任何医生、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就保险相关事宜,查询或索取被保险人的诊疗记录、病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对于保险公司的调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积极配合。
2. 本投保人以及经本投保人征询所有被保险人同意大地保险(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及其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境内外第三方基于为我们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等用途,可以收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我们提供的及享受大地保险服务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但法律禁止的除外。大地保险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投保前请你仔细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费用扣除、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1.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为出生满60天—99周岁的自然人。
2. 保险期间:一年,具体起讫时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3. 等待期:无等待期。
4. 投保份数:不限。
5. 保障责任:预防保健治疗包括挂号建档1次、全面口腔检查1次、超声波洁治1次、牙面抛光1次、个性化口腔健康宣教1次;意外齿科治疗责任0免赔按100%给付。
6. 就诊医院:
a) 预防保健治疗由保险公司指定的齿科诊所提供医疗服务,被保险人通过健齿通小程序或400-082-9998热线预约后前往就诊。
b) 意外齿科治疗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无需提前预约。
7. 齿科诊所:是指《齿科诊所目录》查询链接中列明的诊所,被保险人预约其中一个诊所品牌并前往就诊后,无法再变更诊所品牌。意外齿科治疗责任不适用于齿科诊所就诊。
齿科诊所目录
8. 理赔流程:
a) 预防保健治疗:被保险人应在指定齿科诊所就诊,投、被保险人同意将以上责任范围内费用的申请权和受领权委托给宁波高新区保服通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由保险公司直接与该公司结算,毋需投、被保险人先行支付责任范围内治疗费用。因此保险公司不接受指定齿科诊所以外提交的索赔。
b) 意外齿科治疗:发生此类事故需拨打95590客服热线报案,并提供理赔资料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9. 退保规则:未发生赔付的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x[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x(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0. 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从各个途径(包括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他途径以及本保险等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总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的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11.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可重新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但本保险不保证续保。
12. 投保本产品将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www.95590.cn),客户服务电话95590,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13.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齿科医疗保险(2021版)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12021051071931】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尤其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或说明部分。
投保人声明及授权:
1. 本投保人经征求被保险人同意授权你公司从任何医生、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就保险相关事宜,查询或索取被保险人的诊疗记录、病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对于保险公司的调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积极配合。
2. 本投保人以及经本投保人征询所有被保险人同意大地保险(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及其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境内外第三方基于为我们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等用途,可以收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我们提供的及享受大地保险服务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但法律禁止的除外。大地保险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保障责任 | 保健治疗 | 基础治疗 | 复杂治疗 | 麻醉意外伤害 |
限额 | 1000元 | 5000元 | 25000元 | 10万 |
限定保障项目 | 口腔全面检查 健康评估和咨询 (均限1次使用) | 医生检查设计个性化治疗方案 、牙齿模型,口内照片,全景片 * 1,侧位片*1 (均限1次使用) | 3D方案设计、正畸治疗全程牙套(隐适美)、正畸后精细调整 (均限1次使用) | 身故、伤残 |
赔付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100% |
Q:本产品是否设有免赔额?
A:该产品免赔额为0,保健、基础、复杂、意外齿科治疗的合理费用在保障额度内根据约定比例给付。超出限额部分由客户自行与齿科诊所进行结算。
Q:投保本产品后是否可以立即使用?
A:该产品在保险生效后,客户完成预约收到短信通知,请客户在7天等待期后凭身份证证明即可到诊所进行就诊。预防保健治疗、意外齿科治疗无等待期,保险生效后即可使用。
Q:购买本产品后如何就诊?需要出示什么?
A:可通过健齿通小程序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82-9998进行预约就诊时间。当您到达诊所时只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或证明即可进行治疗。
Q:每次治疗之后,是否需要整理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A: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保障责任由保险公司与齿科诊所直接结算,无需被保险人报案、理赔。若是意外齿科治疗或麻醉意外伤害的,被保险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
Q: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保障责任具体包拪那些治疗项目?
A: 预防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疗对应的治疗项目以《齿科诊疗码分类表》为框架,因各诊所治疗项目细分或有差异,就诊时以诊所实际使用的为准。
Q:发生意外事故,需要进行意外齿科治疗的,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要求?
A:因意外导致需进行意外齿科治疗的,被保险人可直接到当地社保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就诊。
Q: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意外齿科治疗,或在就诊过程中发生麻醉意外身故或残疾的,怎么申请理赔?
A:拨打大地95590客服热线报案,根据客服指引将理赔资料给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温馨提示: 1.您即将进入投保流程页面,后续的操作将被记录。 2.为保护您的权益,投保前请您确认已了解产品详情,并自行阅读下列文件,以确保您已经理解产品的相关细节。 3.本产品由***承保。 请逐一点开并阅读下列重要文件: